刘新勇律师

刘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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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来源:刘新勇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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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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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街道工农路499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北院508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新勇
  • 执业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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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街道工农路499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北院5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