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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离婚了怎么办

非原创(转载) 发布时间:2022-01-10 浏览量:0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不能再继续一起生活了,但是协商不了,这时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后会通知被告及时出庭。突然收到诉讼传票当事人是很慌张的,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诉讼。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下被起诉离婚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被起诉离婚了怎么办

  被起诉离婚后,被起诉者都会收到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

  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不认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有必要的话可以请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打这场官司。

  被告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第一,是否同意离婚,这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

  第二,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类等;

  第三,子女相关的身份信息,如果想抚养孩子,可以收集自己有利抚养的证据。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时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

  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1寸照片一张

  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还应携带其它必要的证据材料。

  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6、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

  7、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三、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案件的一些特殊规定

  有关婚姻诉讼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

  1、离婚诉讼必须进行调解

  在普通诉讼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应当进行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2、当事人对是否公开审理可以进行选择

  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如涉及个人隐私,则应不公开审理。

  3、当事人本人出庭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4、代理权限受限制

  在婚姻诉讼中,限制代理人的代理的权限。诉讼代理人只能接受一般诉讼代理,不能接受特别授权代理。即代理人不能就是否离婚或不离婚等身份权进行代理处分,婚姻当事人也不能对此进行授权。否则,其授权或代理无效。但对婚姻诉讼中涉及的财产问题,仍可以进行特别授权。

  5、讼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终结

  在婚姻诉讼中,因为属于身份关系方面的诉讼,因此,一般没有继承人承受诉讼,或者诉讼标的已不存在,或者没有必要在进行诉讼,配偶之一方死亡,则诉讼程序终结。因而,民事诉讼法第151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诉讼: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但应当注意的是,在第三人提起撤销婚姻之诉时,配偶一方死亡的,仍可以生存一方为被告继续进行诉讼。

  6、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适用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7、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

  (一)有关军人的案件: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开住所地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四)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内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六)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诉讼离婚收到法院传票后,被告应积极应诉、及时出庭并搜集掌握有利证据,争取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被起诉离婚了怎么办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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