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玲律师

刘彦玲

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唐山

擅长:刑事案件,建筑工程,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继承

133-1556-4149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第一次起诉离婚怎么才能判决离婚

来源:刘彦玲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6
人浏览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怎么才能判决离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

  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对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在做好无过错一方思想工作得基础上判决离婚。从长远来看,这对解放当事人自身,促进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夫妻一方失踪,客观上已经不履行自己对家庭、对子女、对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关系对另一方已无实质意义。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失踪人的婚姻关系,对及时有效保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有其他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稳定家庭秩序与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离婚证据有哪些

  1、证件

  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

  2、票据

  有据可查,其具有自己的特点:对应的权益容易变更、变现。所以,在收集和保存该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导致帐户市值的不稳定增加了证明难度。

  3、法定事由

  能够证明一方或双方具备了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往往也很难收集。其中,证明一方犯罪是比较容易的;证明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则非常困难。证明重婚比较容易,但是,证明分居或同居则比较困难。

  4、过错证据

  过错损害赔偿的证据类似于法定离婚理由的证据,但是,在实际效力上往往非常脆弱;甚至,有时候,我们想当然的一些“证据”,到了法庭上,法官根本不予理睬。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辅助其他证据)

  三、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以上内容由刘彦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彦玲律师咨询。
刘彦玲律师
刘彦玲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人好评:217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东方大厦c座703(会展中心对面)
133-1556-4149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彦玲
  • 执业律所:河北修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302*********12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北-唐山
  • 咨询电话:133-1556-4149
  •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东方大厦c座703(会展中心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