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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来源:温德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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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同债务的表现形式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常见的夫妻共同债务表现为共同财产的抵押贷款,比如购房贷款、购车贷款等。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具体有关离婚债务该如何分割的问题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二、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5、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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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温德民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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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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