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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来源:吴淑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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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也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笔者作为专业劳动法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劳动者辞职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由吴淑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吴淑华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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