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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来源:王凡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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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发生了主体的变化,可能与其它单位发生合并或自身进行了分立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还要继续履行吗?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所以在实务中劳动者一方遇到这种情况的,因担心原单位逃跑、主体注销等原因,往往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而新的用人单位也有的对于劳动者之前的劳动合同不予承认,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引发大量的劳动纠纷。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原来的劳动关系到底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什么是用人单位的合并?顾名思义用人单位的合并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也就新设合并,或者用人单位被撤销,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叫吸收合并。这两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什么是用人单位的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是指,用人单位由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裂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以分立或合并原用人单位不存在或者劳动者权利义务已经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为由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根据该法律条文直接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后,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在实务中,用人单位的合并和分立是经常出现的情况,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一些用人单位假借合并和分立转移债务,逃避应当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这也包括对劳动者的法律义务。所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就是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或者分立时,尽最大可能地保护对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现在小编给大家分享两个关于《中华人民共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后,劳动合同效力在司法实务中具体应用的判例,以便大家更好的理解该法律条文的相关内容。
【案情】
        于先生于2011年8月3日入职A公司,担任物流主管,双方签订有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12年6月,A公司因战略发展,公司分立为C、D两家公司,A公司注销,C、D两家公司分别为独立法人单位。A公司原属部分员工到新办公地点工作,而于先生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均没有变化,只不过在出货签单时为所加盖公章由A公司变为C、D公司 。2013年8月2日,于先生的劳动合同到期,其本人与公司均没有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而于先生一直继续工作着。2013年12月4日,于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要求D公司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D公司领导对此予以拒绝。后于先生将D公司告上仲裁。
  【裁决结果】
  公A公司于2012年6月分立为C、D公司,于先生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于先生主张A公司分立后其与D公司存在劳动关系,D公司对此予以否认。自2012年6月起,于先生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未发生变动,且D公司为其支付工资,于先生提交的D公司认可的交货单显示其为D公司提供物流管理工作,结合上述情况,与于先生所持其劳动关系由D公司承继的主张相一致,D公司虽予以否认,但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综上,于先生所持其劳动合同由D公司承继的主张可以成立。于先生的劳动合同于2013年8月3日到期后,D公司未与于先生续签劳动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并结合于先生的实发工资情况,D公司应向刘某支付2013年8月3日至2013年12月4日期间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案情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注意事项:
  1、企业分立存在以下两种情况:A=A+B,A=B+C。
  1)第一种情况比较容易区分,员工的劳动关系可由A公司自己承担。
  2)第二种情况,原公司注销,不再存在。此时劳动关系由承继原公司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承继。如何区分?在没有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债权债务继承、股份继承等多方面考量条件。
  2、企业分立,由承继原单位权利、义务的新企业承继原属员工的劳动关系。但当分立企业间有明确约定时,可由约定的其中的一家新单位承接员工的劳动关系,同时就变更情况应及时告知员工,做好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小编说案:上述的案例可以说是实务中的典型,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劳动者一方往往觉得单位都不存在了,心里上产生了恐慌,觉得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因而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时往往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给予补偿等;对于用人单位一方来说,新的用人单位常用的手段是,往往要求劳动者辞职后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使原来的劳动工龄归零或者直接不认可原来旧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是,从上面这个案例来看,无论是劳动者一方还是用人单位一方,这些行为均不符合法律要求,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其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所以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发生任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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