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投入使用未满七天就坏了,可以要求换货吗?
来源:王凡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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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网购中以下商品限制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1、定做的商品;
2、鲜活易腐商品;
3、拆封的音像制品;
4、计算机软件;
5、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其次参加退换货的商品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商品外观无磨损;
2、包装最好完好;
3、便于商家二次销售。
当然,对于商品本身的情况的判断一把是符合以上的条件,但是实践中需要找商家一起协商之后才能确定。
所以,如果你这使用了七天不到的商品已经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无法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当然,如果因为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致损的,那么作为消费者,你现在可以积极先将有关的材料证据收集起来,接着试试找对方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下的,可以试试找网购平台投诉。
如果投诉还是解决不下的,可以接着找消费者协会来调解,调解也解决不下的,但是涉及的商品价值又较大的,那么可以考虑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
另外,因为涉及的是商品质量问题,还建议可以积极寻求行政救济,找下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最后,现在网购的趋势有增无减,但是受当前市场环境的影响,商家与买家之间难免因为商品问题发生纠纷,这个时候消费者作为弱势的一方,最好先注意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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