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数量剧增,刑法增设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刑法范畴内确立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给予保护。

1. 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具有私人专属性和价值重要性两个方面特性。

2. 购买、获赠或收受的行为能够被评价为非法获取。

3. 情节严重应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法益的受侵害程度综合判断。情节严重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