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是否需要经过行政审批?设立公司为什么一定要办理设立登记?公司登记事项是否允许公众查询?
来源:武宗章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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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公司设立无需经过行政审批,只有在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要求时,才需要经过行政审批。只要新设立公司不涉及到行政许可范围,就实行准则设立主义,无需在登记前申领行政许可;只有法律、行政法律明确规定了必须申领行政许可的,才需要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2,《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登记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公示。通过登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向登记机关查询就可获得公司的有关信息,便于公司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这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二是便于国家监督管理,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防止违法活动的发生。正因为如此,所以不仅公司设立时要办理设立登记,而且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公司终止时也要相应的办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3,《公司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公众对公司登记材料享有查询的权利,而登记管理部门有义务满足公众查询的权利,这就保障了社会公众对公共信息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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