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桂花律师

金桂花

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来源:金桂花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24
人浏览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计算标准

● 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①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②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③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时的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①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原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② 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计算标准:

①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②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③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④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以上内容由金桂花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金桂花律师咨询。
金桂花律师
金桂花律师
帮助过 825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中惠熙元广场1-523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金桂花
  • 执业律所:天津奕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201*********06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中惠熙元广场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