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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不仅构成侵权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

作者:杨志峥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2 浏览量:0

广西柳州市,一名钢琴女教师在辞职时发现自己的工资被扣得仅剩10元,满心疑问的她向老板索要扣款考核单,却遭老板毒打。在流出的录音中可以听到女教师频频发出的惨叫,令人十分揪心,更让人气愤的是,打人者嚣张宣称:“我付得起医药费!”殴打造成了女教师手指骨折、全身多处都有受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根据警方的警情通报显示,打人者仅被拘留7天、罚款200元。这时候有的人可能会问了,性质如此恶劣的事件,为什么只有这么轻的处罚呢?

从市人民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看出,韦女士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手指骨折、肌腱损伤。从以上的伤情情况看,受害人的受伤情况有些符合轻微伤的特点但是最终伤情是否就是轻微伤还是要看鉴定结果。如果受害人伤情鉴定达到了轻伤,不管是一级还是二级标准,则嫌疑人的殴打行为,就必然是涉嫌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安局可以在鉴定没有出来的情况下,先行对老板进行拘留和罚款。等女教师恢复之后,再进行伤情鉴定,如果达到轻伤及以上后果,将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所以,在伤情鉴定出来之前呢,打人者只能按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中的第6条条来处理,拘留7天罚款200,警方的处理是没毛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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