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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8-11-01 浏览量:0


每天的上下班时间就是交通的高峰期,有时因为一时疏忽或者其他原因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能够算作工伤吗?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就上述问题在本文中做出了回答。

职工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所遭受的伤害或者职业病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而且从事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所遭受的伤害也能被认定为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了何种情形造成的伤害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其中就涉及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况: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杨志峥律师提示,上班下班的途中,虽然离开了工作单位且没有从事工作,但是当事人在此期间所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当用人单位在职工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而不去认定工伤时,当事人或者其直系亲属为了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应当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工伤。司法实践中,不少人因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误以为自己在工作活动中所受的伤害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其实,只要拿出能够证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满足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申请时有关部门都会予以认定为工伤。故建议当事人在工作时遭受伤害,并且缺乏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时,尽快咨询相关专业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被维护。

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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