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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通过支付宝向朋友发送礼金被他人破解口令冒领后拒绝返回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6-02-26 浏览量:0

案件提要:女子给朋友准备两千礼金,通过支付宝群以口令红包方式发送,有人蒙对红包口令领走钱。

问题:

一、冒领红包的人属于什么行为?假如不退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二、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制约这种网络纠纷?


诵盈律师评析:

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是在目前过年时髦火爆的支付宝抢红包背景下发生的,我在北京市朝阳区协会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律师微信群里专门与几位律师探讨过与之类似的微信红包,只不过金额变成了20000元,因为金额更高已涉及刑事犯罪问题,且发生了属于盗窃罪、侵占罪还是抢夺罪的争论,比本案要复杂一些。

对于本案,我认为:

一、冒领红包的行为首先应属于不当得利,因为该红包虽有口令但是在群里发放,并未指明接收人而是“任何人”,而且支付宝口令抢红包是春节期间非常普遍的一种娱乐行为,这不同于明知是定向发放给他人的红包而故意非法占有的侵权行为。

假如拒不退还,因为金额不够侵占罪的起刑点(2万元),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维权成本过高,是否值得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冒领人返还红包及孳息值得发送人权衡。

二、因为支付宝红包、微信红包属于新生事物,法律具有滞后性,暂时没有解决这类问题的明确法律规定,只能从《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刑法》等已有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寻找答案。

这也是发生此类纠纷后,连我们律师群里也探讨热烈,观点不一的原因。


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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