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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手把手教你办理动产质押担保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5-03 浏览量:0

追债是现代社会的一大难题,明明对方欠了钱,为什么最后又是起诉,又是执行,但有些案件闹到最后 一分钱都要不回来?

      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提前防范,正是由于人们的疏忽,让老赖有了这样的思想:我凭本事借来的钱,为什么要还?我们企业做生意,就不按期付款,压款必须半年以上。

     为了避免辛苦赚来的钱打水漂,对于那些高风险的行为,我们一定要有提前防范意识,对方不会因为你善良,就把钱老老实实的还给你,只有法律两个字,才能保障你的最终利益。而法律规定的提前防范措施,就叫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种。本文我们主要讲一下应用十分广泛的质权,让追债多一种选择,多一分希望。

那么什么是质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叫出质人,债权人就叫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而且质押的财产都是动产:(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比如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质权,或者车辆这样的动产质权;注意,质押没有不动产,不动产只能抵押。

在实践中,股权质押、汽车质押可能是最常见的,知识产权质押也不少,甚至还有一些工程借款,会附带应收账款质押,对方管你借钱做工程,收的工程款,可以直接进到你的口袋。所以质权的应用也很广泛,

那么质权如何设立?

质权分为两种,一是动产质权,二是权利质权,区别在于有形与无形,比如车辆属于动产质权,股权属于权利质权。动产质权设立需要两个步骤。

第一、出质人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然后约定这几点: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时间等;

第二、出质人需交付质押财产,动产质权在交付时才设立。

质押合同生效与动产质权设立是两个概念,合同只要签订就生效,但动产质权必须交付才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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