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兆律师

张德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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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公负伤有争议,怎么办?

来源:张德兆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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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买工伤险如何处理


       1.  申请工伤认定:参保地(未参保: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4.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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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兆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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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德兆
  • 执业律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1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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