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诗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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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北-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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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法律责任

来源:董诗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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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现象非常突出,自2011年醉驾入刑后,此类现象逐渐减少。但仍然存在一些法律意识淡薄和侥幸心理的人,不顾自己和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铤而走险,对交通安全造成了重大隐患。本律师呼吁广大驾驶朋友要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并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努力去塑造一个文明、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下面,本律师将关于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相关法律后果作简要归纳,为广大司机朋友提供法律服务。

    一、饮酒驾驶。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行政责任: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指非营运),处暂扣6个月驾证、1000元至2000元罚款、扣12分。若因饮酒驾驶处罚一次后再次饮酒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再加1000元至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营运+非营运)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证!(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民事责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醉酒驾驶。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刑事责任:

若是单纯醉酒驾驶,并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即处拘役(1至6个月)+ 罚金(具体多少由法官根据情节等因素决定)。

有上述危驾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涉嫌的罪名可能会有: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交通肇事罪,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罪名的责任此处省略。

行政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指非营运),吊销驾证 +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证 +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证;若10年后依法取得驾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营运+非营运)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身不得再取得驾证!

民事责任:

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由董诗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董诗林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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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珍珠路112号华银大厦B座10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董诗林
  • 执业律所: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20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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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宜昌市珍珠路112号华银大厦B座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