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庆勇律师

马庆勇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认定

来源:马庆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28
人浏览

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认定


案情简介:

力上公司与建林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将其厂房发包给建林公司承建,并请荣耀公司监理。施工期间,建林公司为谋取高额利润,便买通荣耀公司监理人员张某,在隐蔽工程中偷工减料使用劣质建材。张某因被买通,便放松监督、检查工作。之后,工程交付使用,力上公司向建林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但其后,厂房使用不久,便发生墙体倾斜现象,张某也因其他工程收受贿赂获刑入狱,并承认在监理力上公司厂房施工期间,接受贿赂,与建林公司串通。其后,力上公司要求建林公司对工程进行维修,建林公司不予理睬,力上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林公司与荣耀公司共同承担质量维修责任。


法院审理: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并履行工程质量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中与承包单位串通,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建林公司在隐蔽工程中偷工减料使用劣质建材,导致本案工程质量的发生,且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故建林公司应当承担维修责任。荣耀公司因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与建林公司串通,为建林公司谋取非法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审理期间,根据力上公司申请,对厂房维修费用进行鉴定,修复费用为100万元。法院最终判令建林公司向力上公司支付修复费用100万元,工程监理单位荣耀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评析:

《建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监理单位荣耀公司因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与施工单位串通,为施工单位建林公司谋取非法利益,给力上公司造成损失,监理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故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以上内容由马庆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马庆勇律师咨询。
马庆勇律师
马庆勇律师
帮助过 5769人好评: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12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马庆勇
  • 执业律所: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04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