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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

一起成功的交通事故索赔案例——让赔偿落到实处——优化诉讼策略的重要性

来源:田雯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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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成功的交通事故索赔案例——让赔偿落到实处

——优化诉讼策略的重要性

案情简介:2018年616日,杜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路径某县区山路时与相对方向赵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杜某车辆受损,杜某车上三人受伤,杜某车上人员欲撤离时,后车强某驾驶的小轿车再次追尾杜某车辆,造成二次事故。杜某等三人撤离车辆后,杜某车辆着火,车上物品毁损。本次事故造成杜某车辆损毁,杜某车上三人受伤、赵某车辆受损。杜某三人被送往市医院进行救治。

2018年621日,杜某出院,联系到本律师,经面谈了解,杜某等人系外地人,无法长时间在宝鸡地区逗留,故委托本律师代理本起事故的所有相关事宜及主张造成的全部损失。

经进一步了解,杜某伤势最轻,其余二人伤势较重,本律师联系法医前往医院对杜某等人受伤情况进行了鉴定,杜某仅鉴定了三期,其余二人均构成十级伤残。接受委托时,事故原因还在分析当中,交警队未作出责任事故认定书,作为代理律师,提前复印了相关材料后,等待车辆鉴定及事故责任认定书。201875日,本律师代杜某等人领取了《检验、鉴定结论告知书》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2018711日领取了两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杜某及车上两人无责,赵某与强某均是全责。赵某车辆购买了交强险与30万的三者险,无不计免赔。强某车辆只有交强险。

诉讼策略制定:经分析,若直接以交通事故起诉赵某与强某,法律关系明确,赵某应当承担本起事故造成损失的90%以上责任,强某承担实际造成损失的部分责任,但三个人的人身损害数额加上杜某的车辆损失数额远远超过赵某购买的保险限额,赵某个人无力承担,即便判决胜诉,也可能是一纸空文。

故本律师先以财产保险责任纠纷起诉了杜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对车辆损失进行了鉴定,要求杜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车辆损毁的全部损失30万、鉴定费1.4万、诉讼费2800元,经审理后,判决支持了杜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通过财产保险责任纠纷,杜某的车辆损失全部被支持并落到实处。

后以杜某、车上人员翟某、冯某分别为原告起诉赵某、赵某所在单位、赵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强某、强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翟某与冯某的诉讼请求为人身损害赔偿;杜某的诉讼中除人身损害外还主张了车辆的购置税及部分车上财产损失,经审理后以上损失在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上,均得到了法院支持。

因本起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主要是保险公司,判决生效后,赔偿很快到位,当事人对结果十分满意。

案件总结:看似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但若依据传统思路,仅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起诉侵权人,判决胜诉毫无疑问,但是否执行到位却难以确定,因此,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应当穷尽各种诉讼策略,选择最优方案,不仅要考虑是否胜诉,还应当考虑是否可以执行到位,确保当事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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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田雯
  • 执业律所: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610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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