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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交通事故

经典案例选之(8)-----租赁纠纷

来源:李昆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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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昆律师:经典案例选之8-----租赁纠纷


案情简介:201193XX签订简易《厂房租赁合同》,厂房位于深圳市工业区,采取“三押一租”方式,X一次性共交付25万元,X口头保证该厂房消防资料齐全,可以用于任何用途,一个月不到,没有经过X同意的情况下X将厂房转租给邹X,XX交付“三押一租”共计32万元,并很快找到商户愿意用该厂房做幼儿园,但是,由于消防验收没有到位,最终没有成功,事后X对消防验收避而不谈。经查明,该厂房为小产权房。协商无果,邹X考虑后认为自己与X是熟人,也是受X的欺骗,打算以X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X返还押金和租金共计25万元。

经朋友介绍并咨询到李昆律师,律师告知,若诉至法院很有可能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为X不是转租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主体不适格。

李昆律师接受委托后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的政策,认为该案子可以不诉而屈人之兵,给对方说明厉害关系,迫使其主动和解,毕竟打官司劳民伤财,还激化了矛盾。于是,李昆律师撰写了一份《催告函》快递给X,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厂房没有基建消防验收证和相关配套消防设备,使得我方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当初订立合同的目的根本不能实现,而且,订立合同时你方根本没有告知我方消防缺陷,在法律上属于民事欺诈行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第94条及《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我方可以解除或撤销合同,并且可以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你方返还我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和租金,并赔偿我方的实际损失。

     二、 经我方找关系核查,并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得知你方拥有的该厂房属非法建筑。《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第一条明确规定: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显而易见,你方厂房不但没有基建消防验收,而且产权都存在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所以,我方租赁该厂房没有任何可用价值,经相关专业律师分析,如果将情况反映到市、省土地、房屋管理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建筑法》、《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你方的厂房所有权将面临严重挑战。但鉴于大家都是为了做生意,我方还不想伤和气,将事情闹大闹僵,只想解除或撤销租赁合同,你方返还我方租金和保证金就算了

催告函主要抓住两点突破对方心里防线:1、小产权房徘徊在法律边缘,是个烫山芋,当今政策在收紧,对小产权打击力度越来越大。2、小产权房的存在,很多幕后有非法利益甚至违法犯罪事实,谁都不想闹大,3、法律法规上,该租赁合同是站不住脚的。

最终,X感到事情的严重性,由当初的避而不见到主动前来和谈,最终各让一步,达成和解协议,邹X拿回22万。

以上内容由李昆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昆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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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昆
  • 执业律所: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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