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就是拖着不肯离婚怎么办?-民商-离婚
对方就是拖着不肯离婚怎么办?
在离婚纠纷中久拖不离的情形时有发生,有些是出于你要你我偏不让你如愿的心理,有些是以退为进的策略,你要离婚就要多出钱,甚至净身出户,以此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要针对这些久拖不离的困扰要怎么破解及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下法律规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主要适用于无过错的一方主张离婚,这点的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也有作出类似的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是一条硬性规定,只要相应证据,离婚问题自然迎刃而解,证据类型如:遭遇家暴时的现场录音录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记录、伤情鉴定报告、调解记录、一方自行书写的悔过书等。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赌博、吸毒恶习是要以屡教不改为前提,建议可以收集些被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注意是以感情不和为前提的分居,不是因异地工作、外出学习等方面的分居满两年,一般可以通过收集短信、电话录音、微信等电子设备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一方租房合同、缴交租金、水电费凭证、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工资扣款记录、共同居住人员或邻居的证明,都可以成为分居的证明。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可以参照前款的证据收集方法。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对另一方父母有凌辱、打骂情节的等等。
以上只是法律总体性规定,具体个案还要结合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分析,总之对久拖不离的,不管手上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我们都建议要尽快启动离婚的诉讼程序,这样做的目的至少给对方表明我要起诉离婚的决心,给对方心里压力,而且有些夫妻一方更多的男方,有些为了不上法院,反而会在接到法院传票后通过与女方协商方式,协议离婚。其次,也为第二次起诉离婚打好基础。因为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也是可以离婚的情形,一般而言,对判决不准离婚后再起诉的,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还有一点就是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书写离婚《民事起诉状》,毕竟律师书写的材料言辞更方面会更专业,考虑观点会更全面,这样会给法官留下深刻印象,并向他们咨询如何收集有利于离婚及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同时,在起诉后自己也要把握调解机会,通过法院主持下调解,也许可能化解当事人的对抗心理,从而达成离婚协议。
以上仅代表本律师观点,如有不当或不全面的地方欢迎大家互相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