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开装修公司的,创业几年下来,不敢说挣了大钱,但是房子和车都是买了的。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女方,两个人一见钟情迅速结婚。

之后男方因为公司扩张,将房子抵押借款了400万,刚开始也是声势浩荡,还有几个朋友的入股出资。但是谁也没想到,公司根本没有扩张起来,朋友门也都撤了资。银行又来催款,导致负债的他万般无奈。然后跟家境殷实的妻子求助,希望岳父岳母可以伸手帮忙,谁知道妻子拒绝了他的请求,还跟他说:“你开的公司,和我没关系。”

这男方做生意欠下的债务,真的和妻子没关系吗?

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包括: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这个案例中,男方开公司是在与女方认识之前,结婚之后,女方也没有参与过公司的生产经营,所以不属于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况;

男方经营公司,所得的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开销的,因此所负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经营公司所得的收入,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主张债务与自己无关,需要拿出证据证明经营收入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