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费该不该要(一)

前几天有个小女孩找到我,她说她爸妈离婚后,她跟着妈妈,爸爸一直没有给过生活费和学费,只有过年的时候回奶奶家会看到他爸爸,因为大学学费有点高,她平时会做兼职补贴家用,妈妈身体不好,赚钱很不容易,她问我:能起诉让爸爸给学费和抚养费吗?

因为成年后的生活费和学费法律上是不强制的,所以我问她有没有和爸爸沟通过,她说讲过,对方直接说没有钱,但实际上他才给后妈买了车。

她觉得自己妈妈这些年太可怜太辛苦了,实在受不了她爸爸了,她说如果没办法起诉,我以后能不赡养他吗?

这个问题其实很多妈妈也会问我,孩子的爸爸很不负责任,不给孩子抚养费也很少看孩子,能和他断绝关系吗?以后不赡养他了。

实际上是不行的,赡养父母是小孩的法定义务,就算父母其中的一方没有承担抚养义务,小孩也要承担赡养义务的。

所以一般这种情况,我都会建议大家起诉把以前的抚养费要回来。

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到18岁,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那么是可以起诉他的,就算是离婚协议约定了不给,也是可以找对方要的,因为抚养费是孩子的,父母不能剥夺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