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建议离婚前分居?(二)

我们再来说说分居的注意点:

第一,对于家里的财物都要妥善保存、固定好证据,特别是存折银行卡、贵重的金属物品等,防止对方在分居期间神不知鬼不觉转移共同财产。另外,分居期间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我们可以证明互相经济独立没有混同,避免分居几年,到头来离婚时还被分了工资。

第二,居住地点不宜透露。主要是为了避免对方因报复心理产生恨意,上门来纠缠,影响正常生活。尽量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以证明有租赁关系。如果是借住在亲戚朋友家,可以请物业或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来印证分居事实。

也时常有当事人跟我吐槽,分居后对方对孩子不出力也不出钱,自己一个人很吃力,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尝试要求对方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即婚内抚养费,这种算是比较特殊的情况,实务中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感兴趣的可以跟我联系,下次专门写一篇。

当然,最理想的是你们能签订一份分居协议,不仅能固定分居事实,还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归属,以及子女抚养的相关内容,后续走到起诉离婚也是重要证据。但往往很少有人能以正式的协议来开启分居,大家都是一气之下出走,这就要求我们要竖起雷达,增强证据收集意识。

离婚这个决定确实不容易下,但不妨我们先迈出去第一步,从分居开始,给自己一段时间和空间脱敏,才能更好地迎接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