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不结婚的风险(一)

有人说想同居只是想每天醒来就能看见对方,也有人说对于同居情侣而言,分手和结婚只是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所以在同居期间,最大的风险就是人财两空。

所以,考虑同居或者是已经同居的姐妹,这些法律风险,你们都知道吗?

首先,我们要知道同居并不是夫妻关系。同居是两人暂时一起居住,这是不被法律所承认的关系。同居并不像婚姻关系是获得法律认可的,会通过法律程序的。因此,即便你们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那也并不属于我们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有的当事人会问,“我们一起住这么久了,怎么就不是夫妻呢?”对于这种问题,我真的是要好好的告诉你们,这充其量是算作一种试婚,摆酒同居都不作数的。换句话说,他如果真的爱你,难道免费领证都不愿意吗?

其次,有些同居可能会构成重婚的。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法律明令禁止但对方有配偶难道会对你坦诚吗?那可真不一定,有些当事人就是家里有妻子,外面还想和年轻小姑娘卿卿我我。

就像电视剧上面演的,本以为名正言顺,结果原配闹上门,一夜之间自己变小三,还有被追究重婚的风险。你们以为是为爱情同居,但是对象不对直接犯罪。大好青春给浪费了又是何必呢?

再者,关于同居期间财产问题。很多人会认为都同居了还分什么你我呢?确实,同居的时候不分你我,但如果散伙还是得明算账的。一般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按照共有财产处理。这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没约定的,按出资比例分割,多出多分。因此,同居期间的赠与行为,送了就是送了,闹掰了也难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