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起诉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一)

经常会有客户跑来咨询我说“对方起诉离婚了,但我目前不想离婚,我该怎么办呢?”

作为一位婚家律师,我偷偷告诉大家,一般来说只要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在一审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判离的,因为法官会认为你们的感情可能没有完全破裂。

所以,如果你还不想离婚,那以下的这些事情可以准备起来了。

第一,答辩状可以这样写。收到对方材料之后,先看看他的起诉状写了什么,证据材料交了什么,这样会更有针对性。我们需要在答辩状中写明自己不同意离婚的理由,可以从感情基础、家庭情况、以后之后想如何改善夫妻关系等方面入手。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话,那么答辩状是只需要表明自己是不同意离婚的强烈愿望就可以了,一般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就不会判离。但第二次起诉的答辩状就需要好好斟酌了。

第二,证据需要收集以下这些。只要是证明你们夫妻之间感情仍然可以继续进行的证据都是可以的,比如平时对另一方表示关心的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两人的合照还有平时送的礼物等,以及两人实际还在一起居住的证据,一起带着孩子外出旅游、参加朋友聚会、家庭聚餐等这些的材料,还有街坊领居的证人证言等。

此外,在第二次起诉之前的一段和解期,两个人仍然有共同生活,密切接触的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有和好的迹象,第二次也不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