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国内,男方在美国,如何解除婚姻关系?(二)

其次,夫妻双方是可以协商离婚去国内的民政部门领离婚证吗?我国的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必须婚姻当事人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或者授权律师代理的情形,因此只要本人到不了现场,就不能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哪怕两个人对解除婚姻以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没有任何异议,这条路也走不通。

再者,前面的路走不通的话,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了。对于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的情况,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这一个渠道了。

我们主要一在国内一方的女方作为原告起诉到法院为例,管辖法院就是女方的住所地法院,对于这种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的情况,国内起诉的,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因为男方在国外,立案之后涉及到法院向男方的送达问题,一般是规定可以采取电子送达的方式,因此,留下男方的电话和邮箱,法院会和男方取得联系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完成送达过程。

男方接到送达的文书之后,既可以委托国内律师代为其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那么授权委托书以及参加诉讼的材料,比如答辩状等需要由我国的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后,邮寄回国内方可。特殊情况不能回国的说明材料,比如因为疫情不能回国还是因为在国外的工作学习无法回国,这些说明材料也要一并提交法院。

所以在今天的婚家纠纷案件中双方实际上是一个无争议的诉讼离婚,那么在法院诉讼时,我们也会和法官沟通走无争议诉讼的程序,以此达到当事人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