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吴家洼监狱服刑人员孙某教育改造案例

【案例报送时间】2020-08-10

【检索主题词】吴家洼监狱;教育改造;孙某;强奸罪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孙某,男,1984年生,汉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小学文化程度,未婚,前科四次。2017年1月因犯强奸罪被判处刑期三年六个月,2017年6月调入监狱服刑。入监以来,孙某经常以“老官司”自居,在服刑人员中散布反改造等消极言论,因不服管理,对抗管教,扰乱正常监管秩序,多次被扣分处理,在监区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3月被监区设立为顽固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孙某的成长过程较为曲折,自幼失去父亲,随后母亲也离家出走。孙某跟随爷爷奶奶长大,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差,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家人的关爱,其经常被邻居和同学欺负、嘲笑和轻蔑,导致严重的自卑心理,形成自我封闭的性格特征,与周围的人交流较少,且极度缺乏信任感、安全感。

(2)社会经历。由于自小缺乏管束,孙某无心学习,读完小学后便辍学,去闯荡社会打零工。因涉世不深、意志力薄弱,期间孙某沾染上了抽烟、酗酒、赌博等恶习,养成了好逸恶劳、爱慕虚荣的不良品性,多次因为抢劫、盗窃被判刑。到监狱后受到“亚文化”影响,人格思想进一步扭曲,形成恶性循环。

(3)性格心理。长期以来孙某不善交际,人际关系淡漠,朋友很少。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孙某逐渐形成了尖酸刻薄、自私自利的性格,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在以往的“吃官司”经历中,孙某就曾因为殴打同犯被加刑处理。此次犯罪也是因为害怕被害人用手机向外求救遂采用了肢体暴力及语言威胁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

2.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以来,孙某身份意识、在刑意识较差,对监狱民警的执法管理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对学习、劳动、生活卫生等改造任务敷衍应付,对警官的批评教育不以为然,一直我行我素。孙某经常散布消极思想、反改造言论,多次因违规违纪被监区扣分。孙某性格冷漠、容易冲动,改造中情绪经常大起大落,习惯以自我为中心,心理防备意识强,不愿与他人接触,监组人际关系较差。孙某经常恶意揣度他人想法,不信任他人,遇到事情喜欢用暴力方式去解决问题,爱慕虚荣,通过“出风头”、虚张声势,引起警官和同犯注意,从而证明自己、保护自己,其内心缺乏自信,十分渴望得到他人认可。

3.心理行为表现

经《艾森克人格问卷》测试显示:孙某属于胆汁质、多血质,边缘性人格,主要表现为情绪烦躁、人际关系不佳,行为不够稳定,有时有冲动行为,不易适应社会,具有较高暴力、脱逃危险。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孙某从小缺乏父母管教,爷爷奶奶只能照料其基本生活,加之母亲将其抛弃,导致认知偏激。孙某文化程度低,是非观念差,对法律认识模糊,认知上存在偏差,头脑中对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没有清晰的认识,对自身犯罪危害性认识不深刻,以自己的“多进宫”经历为荣,经常站在警官的对立面上。数次的前科经历和入监以来表现,进一步说明其缺乏悔罪意识和行为,对改造前途和未来人生丧失信心,这些都成为矫治孙某让其适应监狱改造环境,服从警官管理的阻抗因素。

(2)性格因素。孙某从小养成了自卑、孤僻、虚荣的矛盾性格,一方面对周边的人和事比较敏感,容易“玻璃心”,听到别人无意间说的话就认为是针对自己;另一方面又好面子,经常吹嘘自己过往经历,希望得到别人的赞扬与肯定,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理。一旦与别人发生冲突,就控制不住自身情绪,用暴力解决问题,孙某的这种性格容易在改造中容易引发各类冲突,给监管安全带来风险。

(3)社会家庭因素。孙某虽然很早混迹于社会,但数次的前科经历,让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监狱内度过。孙某既缺乏家庭关心,又没有一技之长,无法适应社会,导致屡次违法罪犯,成为监狱的常客。孙某家庭支撑的缺失让其没有责任感和归属感,在2019年上半年监狱组织的母亲节“一封家信话改造”活动中,孙某用寥寥一百多字敷衍警官,问其原因称:“自己改造好坏没有意义,也没人关心,家里爷爷奶奶也不识字,不知道写什么,写给谁。”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孙某改造特点和现实表现,监区决定因人施策,在稳住其思想情绪的同时,积极寻找突破口,具体方案如下:

(1)拓宽沟通渠道,建立信任关系。孙某对他人很难建立信任感和安全感,在入监初期,其对民警完全是排斥的态度,认为警官是为了工作才与他接触的,带着某种功利性、目的性。鉴于这种情况,监区查阅了孙某档案资料,认真研究其成长史,分析心理特征,寻找与孙某开展个别谈话的契机和“突破口”。为避免孙某对民警谈话产生厌倦反感心理,监区通过批阅周记、作业、思想汇报与孙某加强交流。这种书面谈话交流的方式,既保护了孙某的隐私,又能够调节负面消极情绪,解决改造中碰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监区民警在日常执法管理中注重宽严相济、公平公正,让其主动认识到民警是在努力帮助他,思想态度达到了初步的转变。半年后,孙某在周记上真诚流露,写下了“在监狱唯一的依靠就是警官,警官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改好早点回家”等话语。

(2)强化法治教育,提升认罪意识。服刑之初,孙某对本次犯罪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在改造中经常以“多进宫”身份为荣,认为自己多次的改造经历是其他罪犯所不具备的,在监狱里面懂“套路”,可以给他人服刑提供指导。为消除孙某对自身犯罪行为的错误认识,监区安排其参加“598”教育、法律知识大课堂、罪犯忏悔大会等教育活动,让孙某反思过去,感受犯罪行为对自己、对社会、对被害人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监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认同感。为及时巩固法治教育的效果,监区还通过加强对孙某的个别教育,分阶段对其改造表现进行总结,以表扬和鼓励为主,引导其增强自控力,减少不规范的改造行为。

(3)严格监规纪律,规范改造行为。孙某在以往的改造经历中习惯于无视纪律,对抗改造,曾因打架等严重破坏监管秩序行为被加刑处理。之前的教训非但未让孙某痛定思痛,反而还成了其混改造的资本,让其自命不凡,到处宣称自己是加过刑的人,什么都不怕,其他人都是“怂包”,经常口出狂言,用语言暴力打压他人。孙某对监管制度持蔑视态度,私底下经常跟同监组的服刑人员说“老子就没打算出去”、“监狱就是家,我怕谁”等这类的反改造言论。对此监区一方面加强管理,严格信息收集、犯情分析、耳目布控、联号固定等制度,通过视频监控、录音监听等技术手段来观察孙某的举止行为,做好相关记录;另一方面对孙某的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冒头就打,绝不姑息。将孙某的改造表现与物质奖励、处遇等级挂钩,让其明白对抗改造、投机改造的路是走不通的。

(4)加强关心关爱,激发感恩意识。经过日常观察和分析,民警发现孙某虽然劣根性较强,有虚荣、自私、自以为是等缺点,但身上也有一些讲义气、重感情的“闪光点”。由于缺少爱,缺少陪伴,所以监区对其适当给予一些关爱,孙某还是能够记在心里的。民警的良苦用心没有白费,孙某在之后的行为言语中逐渐体现出了对警官的尊重,还会写一些感激的话来回报警官的付出。孙某对自己的改造也袒露了真实想法:“之所以在监狱里混改造,主要是对未来失去信心,自己无依无靠,没有希望,出狱后到社会上也没有养活自己的技能,想过上体面的生活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走原先的老路。”对此,监区对其耐心开导,以“其爷爷奶奶年迈、养育其长大不容易、需要其来养老送终”引导孙某树立责任感,同时让其参加职业技术教育,获得水电维修、中式点心烹饪证书,推荐其参加劳务加工合作企业举办的刑释就业推介会,让其看到重新就业,立足社会的希望。

(5)把握心理特征,鼓励发挥特长。孙某在监组内经常趴在窗台上发呆,或者是以高姿态批评他犯,对自己的出格言行从不反思检点,造成监组同犯关系紧张。为了改变孙某的改造状态,监区挖掘其特长,鼓励其多看感兴趣的书籍,比如人物传记等。孙某爱好唱歌,喜欢对事物表达观点,针对这两个特点,民警安排其参加监区举办的卡拉OK、辩论比赛,孙某用歌声赢得了监区民警和其他服刑人员的称赞,获得了较好的反响,这种正面的、积极的认可让其倍加受用。孙某的改造表现时而也会出现反复,周记、作业、监组劳役有时也会敷衍,一段时间不提醒质量就会下滑,鉴于孙某爱面子的心理特征,警官让其经常书写学习体会,自我总结改造成果,并在生检会、监区读书分享会等场合与他人分享,让其传播正能量在感染他人的同时,也对自己私下的负面言行起到对照和约束作用。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遵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完成日常改造任务,与警官建立信任关系。

(2)端正荣辱观,提高道德素质,约束自身言行举止,改善与他人的人际关系。

(3)树立改造信心,点燃改造前途和希望,拿出积极态度,自觉投入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1.矫治效果

经过近一年的教育矫治,孙某慢慢适应了监区的改造要求,能够遵守监规纪律,半年多来未发生一起打架事件,未有任何扣分情况发生。孙某平时能够完成监区布置的学习和劳动任务,监组人际关系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得到民警的不断肯定后,孙某也越来越有自信,对他人的信任感基本建立。通过参加各类活动,孙某在监区服刑人员中还能起到一定的正面影响。其本人爱慕虚荣的心理特点渐渐转化成用实际行动来赢得他人的认可,以往“多进宫”、打架加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扭曲的价值观得到了初步矫正。经过引导,孙某对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环境能够摆正心态,正确看待,孙某以往在周记中写的“人生不值得”的想法渐渐打消,建立家庭,追求幸福生活的想法逐步建立。

2.矫治体会

民警在矫治的过程中,最大收获是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监狱人民警察,不仅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业务技能,更需要纯美的人文情怀。因为监狱民警不止是在渡人,也是在渡己。矫治过程中,民警发现孙某心理过于敏感,于是积极调动其本身的情绪,通过沟通交流,让孙某主动化解负面情绪,做“情绪的主人”,逐渐融化心中的坚冰,化解猜疑和不信任心理。为了打开孙某心扉,改变其认为“民警是为了工作才不得不与其接触的错误认识”,民警以身作则,用真心真情对待监组每一位服刑人员,让孙某感受到了民警高尚的人格魅力。针对孙某改造动力不足,不愿意主动改变自己,也不愿意接受改造的情况,民警一方面请监区心理咨询师帮助开展心理辅导,让孙某正视自己的客观条件,逐步树立信心;另一方面多次给孙某展示自己的平台,对其表现予以表扬和肯定,满足孙某的心理需求,形成良性循环。通过孙某点滴的改变,积少成多,最后从量变到质变,实现了改造目标和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