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于某某的矫治案例

【案例报送时间】2020-08-10

【检索主题词】监狱,消极改造,矫治,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于某某,男,1983年4月生,江苏省盐城市人,汉族,初中肄业。2018年6月27日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2018年9月25日入监,同年12月调入我监狱服刑。入监以来,于某某行为散漫,改造态度消极,与同监组服刑人员关系紧张,常发生矛盾冲突,不尊重民警的管理,多次违反监规纪律,监区决定将其确定为立管犯,进行重点关注和管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通过于某某档案以及自述了解(后经综治部门证实),于某某6岁时亲生父亲去世,同年母亲改嫁,其随母亲同继父一起生活,次年继父又领养一名女孩。于某某同妹妹关系较为融洽,但因与继父关系不和,其10岁时便回到祖父身边生活。于某某初中一年级时辍学,起初在祖父身边种田、打零工。于某某16岁时祖父过世,其没有了约束,开始接触社会闲散人员,后远房叔叔将其带至苏南打工谋生。由于缺乏家庭的温暖和管教,于某某形成了自卑偏执、自私自利的性格特点,也养成了自由散漫、好逸恶劳的行为模式。

(2)社会经历。于某某在外打工时接触了不同以往的生活环境,尤其是看到一些工友的浪荡生活很是羡慕,后逐渐融入。为了以后能有些出路,于某某在远房叔叔劝说下于2003年入伍,在福建服兵役2年。退伍后,于某某被安置在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工作,上班期间认识了前妻,后因为生活琐事离婚。离婚后于某某辞职离开原籍,至上海打工,没有什么正式工作,一直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经常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还结交了一帮子所谓的“义气”兄弟,送货、看仓库、装卸货都干过,后因其服役经历开始从事小区保安工作,期间认识了前女友(被害人)曲某某,二人交往、同居直至此次案发。

2、入监改造表现

于某某入监以来行为散漫,改造态度消极,不尊重管教民警,散布不良言论,对待教育改造漫不经心,多次违反监规纪律,与同监组罪犯关系紧张。例如:2019年5月9日因不能按要求熟记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被扣9分,2019年8月16日因在监房内散布不尊重民警的言论被扣49分。于某某2019年7月17日晚上6时因胸痛至卫生所就诊,检查心电图显示Ⅱ、Ⅲ、AVF导联异常Q波,立即送至社会医院就诊,查心肌酶谱正常,排除心肌梗死,于次日回监。随后主管民警对其个别教育时于某某就自诉时常头晕、活动后胸闷,并以此为由不参加教育、劳动等改造活动。监区多次安排其至医务所及社会医院就诊,经检查均无问题。监狱以身体有病为由,抵触改造,妄图小病大养。

3.心理行为表现

经监狱心理测试显示:于某某自我认知程度不高,情绪不稳定,易激惹;喜好掩饰,缺乏同理心,成长和事业发展不好;自我防御意识强,缺乏安全感,具有攻击性,存在较为明显的反社会人格和暴力倾向。狱内危险度评估报告显示:于某某暴力倾向较高,自杀、逃脱倾向低度。综合评估结果提示,在于某某的矫治中特别需要预防情绪性突发事件,对于其比较重亲情这个方面可以重点运用。

4.教育矫治难点

(1)思想因素。于某某思想散漫,缺乏改造耐心,对民警不信任,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自控、自省能力,性格粗暴,具有潜在的危险性。于某某刑期不长,自认为服刑改造没必要那么认真,再有对此次犯罪一直认为是其前女友在考验他,所以就是来“玩玩”,身份意识淡薄,服刑意识差,漠视监规。

(2)家庭因素。于某某家庭支撑系统较弱,其自外出打工后,与母亲、继父很少联系。虽然与领养的妹妹关系不错,但是在入狱后也无法与妹妹取得联系。已经离婚的前妻和此次犯罪的受害人前女友跟是与其断绝关系。

(3)社会经历因素。于某某自辍学后一直在外打工,自嘲为“扫地球”,一直过着漂浮不定的生活。服过兵役,后成为在同犯前吹牛的资本。

5.矫治方案

针对于某某在改造中所表现出的性格暴躁,情绪变化起伏较大等特征,监区对于某某进行了集体会诊,认为于某某对自身犯罪危害和犯罪根源的认识较差,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故将其设为立管罪犯,同时为确保监管安全稳定,监区和主管民警在剖析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对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教育转化工作。

(1)加强教育,端正态度。于某某的不服管教的思想是其服刑改造的主要障碍。在2019年监狱组织的亲情规劝大会上,服刑人员家属的醒心教育使许多服刑人员的内心产生了强烈的震撼,于某某也在思想汇报中写了教育体会。民警抓住这件事,及时找于某某谈心,让他进一步认清犯罪的危害和目前的改造政策,使其明白只有脚踏实地,努力改造,才会有收获,才能更快的和家人团聚。这次教育后,于某某在思想汇报中写道,“想起之前做的一些事情,感觉自己很愧疚。”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至少可以说明于某某也是一个心存感恩,有一定家庭渴望的人。

(2)发现亮点,激发信心。于某某平时喜欢锻炼,经常在监房里做俯卧撑,主管民警在开生检会的时候会在监组面前表扬于某某,说他自律自强,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注意身体锻炼,号召其他服刑人员向他请教锻炼身体方面的技巧。随着监狱运动会的召开,民警又因势利导,如果其在改造方面能有更大的进步,行为规范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民警就批准他参加监狱运动会。于某某果然不负众望,在改造方面有了积极的改变,后来他参加了监狱举办的拔河比赛并获得第一名,他激动地对民警讲到:“我突然找到了在监狱服刑改造的存在感和价值。我会永远牢记政府警官的教诲,认真努力踏实改造,用行动来珍惜政府的挽救。我不会再游戏人生,我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回家”。除此之外,在每周一次的监组生检会上,民警总是点名要于某某发言,帮助其提高学习兴趣,激发其改造积极性。

(3)营造氛围,促其融入。如何融入当前的改造环境,是摆在于某某面前的一个大问题,因于某某服过兵役,再加上其长的比较魁梧,经常在他人面前吹牛,喜欢用旧的改造思维模式来考虑问题。比如劳动改造想得最多用什么方法能够逃避劳动,没有想到劳动改造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也是一个接受惩罚、悔罪赎罪的过程。所以刚开始时,由于思想认识的错位,于某某经常与他人发生争执,对严格的管理极不适应,后来民警根据于某某的综合情况对其劳动岗位进行了适度调整,通过营造积极的改造氛围感染他的改造情绪,激发他的改造积极性,而且还可以通过集体的力量抑制其抗拒改造行为的发生。劳动岗位调整后,民警又同于某某进行了多次的教育谈话,其对民警的劳动安排非常感激,劳动态度也更加积极了。

(4)亲情帮教,加强支撑。入监以来,由于于某某担心家人对其存有怨言,一直不愿主动联系家人,家里也无人与其联系,后在监区、监狱综治部门和于某某妹妹所在地综治部门共同努力,于某某开通了和妹妹的亲情电话。民警通过与复听发现,于某某心中还是十分关心家里的情况,为此,民警主动与于某某的母亲联系,希望她能够来监接见于某某,经过多次做工作,于某某的母亲同意来监接见,后在接见时,于某某激动的留下来泪水。在此之后,于某某经常给母亲写信汇报个人的改造情况。


【教育改造成效】

1.矫治效果

通过不到一年的耐心教育,于某某的改造状况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在行为表现上与初来时判若两人,平时能主动向民警递交思想汇报。在监狱开展的“醒心—在刑意识”教育活动中,还主动书写了“认罪书”和“悔罪书”,并表示在以后的改造中要以积极的态度争取更好的改造成绩。于某某能够积极地融入了小组的改造生活,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关系也变得融洽。在平时也能够按照民警的要求做好行为规范,认真参加监狱的“醒心”教育,同时参加普晟分校的中专班学习。

2.矫治体会

人总是有闪光点的,关键是你能否发现。从于某某的身上,民警看到了“以情化人,以理服人”的具现,实质性的帮助更能让服刑人员感到关爱和感动,让其看到改过自新的希望。同时在正激励教育过程中树立了正确的改造观,能够正确面对困难,寻找生命的意义;在教育改造中加强个人兴趣培养完善自我,个人的改造信心不断增强。目前于某某的转变仅仅是成功改造的第一步,要进一步矫治其思想,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民警相信凭着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信心,不断地科学认识和矫治服刑人员,就一定能够提升教育改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