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现在来看,很多人结婚的时候都会考虑买房子,不过出于热恋或者是新婚的夫妻,在买房子的时候碍于情面,怕伤害双方的感情,都不会直接讲明房产的归属。一旦感情破裂,面临离婚的时候就麻烦了,那么离婚房产如何划分?可以协议划归孩子吗?

一、离婚房产有几种划分情况?
  1、房产划分原则
  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分裂,离婚划分房产的时候需要遵从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自愿协商为前提,照顾无过错方,房产划分男女平等,并且有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
  2、共同出资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3、一方婚前全款购房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4、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款
  离婚的时候并不一定只看房产证的,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来分割房产。
  5、共同按揭还贷
  婚后房屋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离婚时可以将房子协议划归孩子吗?
  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子女所有。但是在离婚后,往往有些人就开始对财产的分配反悔,对赠与孩子的房子动心思,不给孩子过户或想方设法把房子要回来。因此就依据《合同法》中的规定,在房屋过户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在离婚证到手后,立刻行使撤销权,想把房子再拿回来。
  对此,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从上述中的规定可以看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给子女的,不适用《合同法》中赠与条款的规定,而应适用《民法通则》、《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虽然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但是要注意以下问题:
  1、所处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财产或者双方的共同财产,对第三人财产做出的约定无效。
  2、双方的约定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也就是说,想假借离婚将房子过户给孩子来逃避债务的,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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