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的包括的项目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面的标准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