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结婚证要带哪些证件

补办须持证件: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XX单位的XXXXXXXXX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三)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四)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五)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六)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二、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有哪些

(一)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五)婚姻登记费:每对9元。

(六)委托他人补办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