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实务问答(1)
来源:胡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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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与女方已协议离婚多年,办理完离婚登记后,曾在一起同居过一段时间,同居期间我答应再赠与女方一套房产,并且在女方手中的离婚协议书上加上了自愿再赠与女方一套房产这句话,后来因女方生活作风有问题,我不想将房产给她,现女方拿着离婚协议书向我要房子,请问我在女方的离婚协议书上加的这句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是否有权拒绝将房产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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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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