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伟律师

刘连伟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行政纠纷,合同纠纷,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外纠纷,公司企业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该出资认定?

来源:刘连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22
人浏览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该出资认定?

  

  

答: 2011813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对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问题有了新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由刘连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连伟律师咨询。
刘连伟律师
刘连伟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364人好评:5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开元路泰达院内底商云思律师事务所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连伟
  • 执业律所:天津云思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60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开元路泰达院内底商云思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