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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

来源:刘丽娜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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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对于房子的相关问题,自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判决的。但是,现在很多人的房子都是贷款进行购买的。那么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

  离婚后可以更换房贷还款人的。

  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贷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每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

  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是否同意。


  二、离婚房贷变更手续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三、离婚房贷变更规定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2)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对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的相关介绍,房贷变更的时候,需要携带协议或离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房子的产权等相关有效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房贷变更。同时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贷款买的房子,在办理过户的时候,是不需要交纳契税的。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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