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茂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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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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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

来源:焦茂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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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行为人以放火为手段毁损公私财物,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也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如果行为人放火烧毁公私财物,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以放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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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9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焦茂盛
  • 执业律所: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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