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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继承

离婚时家庭财产中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来源:郭兰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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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长长久久、幸福美满,但毕竟婚姻不同与恋爱,经历了柴米油盐洗的礼后,锅碗碰瓢盆的事情就常常发生,更有甚者夫妻双方会上演家庭世界大战,这时很多人就会感慨:恋爱中的男神女神与婚姻中的老公老婆不是一个人!离婚的念头就产生了,但离婚不是那么简单的,从念头的产生到真正离婚,还有一些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分家析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先把个人财产剥离出去,再来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对双方才会更公平。但是在确认个人财产的范围时,双方常常会有很大分歧。

今天,为了让大家了解哪些属于个人财产,我将法律及司法实践中对房产、股权、知识产权、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如何确定婚前个人财产进行一个梳理,希望对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些帮助。

一.关于房产

1.属于个人房产的情形3

(1)婚前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的房产;

(2)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出资方个人房产;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房产属于该方一方个人房产;

(4)以夫妻共同财产参加 一方父母的房改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注:此种情形虽未明确该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明确的是该房产不得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解读

房屋是人们安居乐业所必备的生活场所,而这些年房屋价值大幅增加,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是如此的沉重,很家庭用“6个钱包”购买一套房产做为子女的婚房,但如果很不幸这对小夫妻无法白头偕老,那么就要对房产进行分割,房产的争夺呈现白热化。

无论房产的价值有多高,房产的归属一定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事实来判决,在司法实践对房产处理的原则为:一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形态的变化不会导致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变化。” 二是“谁出资就是归谁”,这里的出资是指一方的个人财产出次或其父母出资。

我遇到过很多咨询者,说房子的钱是我出的,但是登记在对方名下,这时房子能要回来吗?这种情形可以从代持、赠与等角度进行分析,若是婚前以双方结为夫妻为条件的赠与,但双方最终并未结婚或结婚后又离婚的,我们就认为应当解除赠与合同,房产返还出资人,当然这仅是我个人分析 ,目前也有其他不同观点。婚后以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但因购房资格的问题,而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我们认为属于借用配偶的名义购房,所购房产仍归属于出资人。

二.关于股权及相关收益

1.属于个人股权的情形1

(1)婚前,以个人名义出资形成的股权;

(2)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形成的股权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

(3)婚后,以一方父母只给自己子女的遗产或一方父母只赠送给自己子女的财产出资形成的股权,该股权属于出资方的一方的个人财产;

以上均排除夫妻另有约定的情形。

2.解读

我们认为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股权应归属该出资方个人所有。若一方在婚后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经营所投资的股权,则该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请大家注意区别股权本身及股权产生的收益,股权归出资一方所有,但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当属于夫妻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配。

另外,广东地区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无论是主动收益(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去经营而获得的收益),还是被动收益(即无需投入任何时时间和精力而获得的收益,比如利息),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2

 

三.关于知识产权及相关收益

1.归属个人所有的知识产权

以个人知识背景、专业能力、专业知识而取得的知识产权,则该知识产权归该个人所有,但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实际取得或明确可以取得)是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4

2.解读

请大家注意,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收益是两个概念,从上述法条中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归申请人一方,而由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请大家注意,知识产权的取得可能是经过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研究而取得,但取得知识产权后并不一定会产生收益,因此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形:某研发人员经过很长时间的研究取得了一项知识产权,该研发人员于取得知识产权后第二年结婚,并于当年获得该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第三年该研发人员离婚,此时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则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四.关于住房公积金、养老金

1. 未达到退休年龄或已达退休年龄但未领取退休工资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养老金账户中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了上述夫妻共同所有部分外,其他为个人财产5

2.解读

关于养老保险,请大家注意养老保险金和养老保险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请求财产分割时,若将两个词语混淆将会得到相反的结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一方未退休,则请求分割的是其养老保险费而不是养老保险金。

关于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案件中首先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以上是我们对房产、股权、知识产权、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夫妻双方的归属是做了一个简单梳理,后期我们还会针对上述财产进行一一深入分析,敬请关注!

 

 

郭兰律师

2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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