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全国律师> 深圳律师> 曾莉律师> 律师文集> 文集详情

劳动者“闪人”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对用人单位收取违约金的情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对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利用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否则,该条款也是无效的,不能对劳动者进行适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2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6、7、8、9、10条的规定,关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违约金的情形进行了整理。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在服务期没有到期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并且已经履行的服务期可以分摊对应的培训费用。

2、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并没有对用人单位主动要求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进行规定。本律师的观点,针对此种情况,需要根据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是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还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该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其它的几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另外,如果在协议里面双方根本就没有约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3、用人单位可以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签订保密协议,对上述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是该条款一般不能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条款签订之后,如果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或者是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的条款之后,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里面没有约定支付补偿金的标准,那么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的标准可以为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进行支付,并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是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但是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是解除后,如果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超过三个月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是可以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并且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经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是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劳动合同解除或者是终止之后,在竞业限制期内,用人单位不需要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6、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之后,还是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



注:以上内容由曾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曾莉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专业领域: 104080568 zengli1699 1 8:00 21:00 曾莉 2 140203
手机:158-1181-9982(接听时间:8:00-21: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在线短信咨询

在线咨询曾莉律师

用户评价更多>>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谢谢律师,感谢您的回答!公司没买保险,我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吧,可随时辞职吧

    来自广东-深圳用户2017-05-27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谢谢

    来自广东-深圳用户2016-11-09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谢谢!

    来自广东-深圳用户2016-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