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晔蓉律师

杨晔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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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拿着借条,你可以追债20年,但欠条,你只受法律保护两年!

来源:杨晔蓉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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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欠条的区别

简单讲,拿着借条,你可以追20年债;但拿着欠条,你只受法律保护两年!

借条

借条,是借款发生的前提条件。一旦将来债务人借款不还,那么,在没有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在20年之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

欠条

欠条,并不意味着借钱,可能存在其他事由而导致欠款的形成。在欠条出具之日内2年向法院主张权利,一旦超过这一期限,该借贷关系便不再受法律的保护。

收条

顾名思义,是收到钱的人向给钱的人出具的。需要注意,收条需要与借条和欠条连贯使用,否则说不清楚收到这个钱是什么钱。 

二、这些字,需擦亮眼

不得不说,钱虽借出去了,还得语文学得好才行,不然很可能掉入陷阱,钱都收不回来!

1“借”

“今借”与“今借到”区别明显!一定要有“到”字!“张某今借刘某5万元”vs“张某今借到刘某5万元”。

“张某今借刘某5万元”,很有可能说明刘某并未将5万元给张某。

“张某今借到刘某5万元”,则恰恰说明这个钱已经到手。

虽说只相差一个“到”字,但法律规定借贷关系以借款人收到钱时开始生效。

有这个“到”字,就证明这个钱确实已经给了借款人。如果没有“到”字,当时又是给的现金、没有银行转账票据做证据,就很难说明这个钱已经给了借款人,到时很有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败诉。借出去的钱就因为少了一个“到”字,而打了水漂。

2“还”

“今还(hái)欠款”与“今还(huán)欠款”相去甚远!

实际借款时,经常有人就为了这个字发生争吵,为此不惜诉诸法律解决。

比如,张某借刘某30万元,张某陆续还了一部分后,写下“今还欠款10万元”,究竟是“今还(huán)欠款10万元”,还是“今还(hai)欠款10万元”?

如果是“还(huán)”,说明还款10万元,尚欠借款人20万元。如果是还(hái),说明尚欠借款人10万元。仅仅一个字的发音不同,会有如此大的区别。

因此,我们在书写借条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使用这个字,否则会导致歧义的发生。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万元”;反之,可写成“今尚欠款10万元”即可。

三、八大陷阱需警惕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2、找人代笔仿照笔迹签名

3、以“收”代“借”

案例

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 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 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多少元” 。

4、财物不分

案例

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到:“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5、自书借条

案例

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 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 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前加了“1”。

6、两用借条

案例

李某向陈某借款18000 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李某”。后李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李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李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7、借条不写息

案例

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 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 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笫211 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8、使用“自动褪色笔”写借条

借条书写时最好要带着自己的笔去签署哦!

[1]标题写“借条”两字表明了该条据的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标题应书写在纸张顶部,标题和借条正文间不留空行。

[2]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出现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的争议。另外,书写借条正文时,应注意左右尽量靠近纸张边缘,不要留出太多空白。

[3]用“现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4]此处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种写法的,应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

[5]出借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码,因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数,而身份证号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谁发生争议。

[6]“现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并非现金而是银行转账,则应将此处的“现金”替换表述为“银行转账”,同时应保留银行转账凭据。借款金额较大的话,建议出借人通过银行转账给借款人。

[7]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避免篡改。

[8]借期必须明确,借期也要大写。

[9]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

[10]到期未还后可以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11]“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添加内容,同时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

[12]借款人的姓名应写全名并附身份证号。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摁手印,最好还能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

[13]借条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另外,借条书写中有涂改时,至少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摁手印,而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无涂改的借条则更为妥当。借条书写完成后,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机拍照留存,进一步的措施是借款人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签注“该借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4]借条中不仅有借款人的签名,有时还有保证人或者说担保人的签名。但如果仅作为见证人或者说在场人签名,那么一定要在签名前明确表明自己的身份,以防事后篡改,出现争议。

最后,建议大家,在将借款交给借款人时,最好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保留好转账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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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晔蓉
  • 执业律所: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4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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