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摔伤,公司是否赔偿医疗费?
来源:万林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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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外非工作原因受伤,比如自己摔伤,或自己骑摩托车摔倒,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医疗费?员工还可以得到哪些赔偿?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基本案情】
成某于2015年4月进入某公司处从事圆弧工作,某公司未与申请人签了劳动合同,没有为购买社保。申请人的月工资平均4000元。2015年9月10日4时25分左右, 成某自罗村回南庄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受伤,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成某全责。随即被送往佛山市中医院治疗,诊断为:右股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医疗费共花费156405.20元。 由于公司没有为成某购买社保,医疗费不能进行医疗保险报销,公司要赔偿成某的医疗费用损失。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赔偿医疗费损失156405.20元及病伤假期工资:4000元/月×3个月=12000元;
【仲裁裁决】
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赔偿成某6万元。
【律师解析】
自己摔伤,产生的医疗费可以找医疗保险报销,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那应由社保承担的医疗费应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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