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梵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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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丈夫送第三者别墅,能否追回?

来源:臧梵清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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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安家》,其中一个故事讲述了阚文涛与文艺女青年知否小姐有不正当的情人关系,以及阚文涛主动给第三者知否买房的故事。

    起初第三者知否愿意接受阚文涛送的房子是为了想和他在一起生活,而事实上,阚文涛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自己原本的婚姻家庭生活。

    知否得知阚文涛选择了家庭以后,拒绝接受阚文涛赠送的房子;而阚文涛为了让自己安心、家庭稳定,非要送房子给知否。在这个情况下,安家天下房产中介的房似锦(孙俪饰)找到知否并说服知否收下阚文涛赠送的房子。最后,阚太太起诉离婚,阚文涛及第三者知否都收到了法院传票。


案情分析

    本案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男人婚内出轨后,给自己的“情妇”、“第三者”送房、送车这一类违背伦理道德的案子,社会关注度极高,易引起较大纷争。那么这种已婚男人背着老婆用夫妻共同财产给“情妇”、“第三者”送房、送车的行为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我们一起来看

1.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背地里给第三者买房的行为,是有违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八条规定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也就是说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所以,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2.夫妻之间是有忠实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是,社会上夫或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而存在婚外第三者的情况时有发生,且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婚外第三者的纠纷更是屡见不鲜。

3.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不但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还规定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又进一步做出了规定: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4.夫妻一方擅自处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另一方有权追回该财产,非善意第三人有义务予以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如无善意取得的情形,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据此,夫妻一方不是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重大处理决定的,必须与夫妻另一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是擅自处理行为。此时,如果第三人不是善意取得的,夫妻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人予以返还。


    那么,就本案来看,阚文涛在未经阚太太冯玉华同意的情况下,给第三者购买了一套价值超过2000万元的别墅,是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处分,这一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因此,该赠与行为是无效的,阚太太有权收回该财产。

   “婚外情”、“第三者”这一类事件,轻则违背伦理道德导致家庭破碎,重则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所以,我们不仅要懂得思考、明辨是非,还要学会约束自己、控制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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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臧梵清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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