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宝律师

何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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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开庭随笔

来源:何金宝律师
发布时间: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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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个月起诉的姓名权侵权纠纷一案,今天上午终于开庭了。案情大概如下:我的当事人(原告)在十年前不慎丢失了自己的身份证,当时他也没怎么在意。今年7月份,他自己想登记登记一家会计服务公司,等公司营业执照拿下来以后,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可就傻眼了。税务局非正常信息监控显示他在2002年作为深圳市某商贸公司福田分公司的负责人,由于该分公司没有按时缴纳应缴税款导致其被列入税务局监控黑名单。据此,税务局不让他进行税务登记。经查,深圳市某商贸公司及其福田分公司已经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被深圳市工商局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为了及时消除影响,我的当事人遂作为原告起诉深圳市某商贸公司的两位股东,要求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等。

    经过法庭审理,深圳市某商贸公司的登记法定代表人黄某陈述其实际上也是受害者,他在我方起诉以后才知道自己的名字呗别人用来注册成立了这么多家公司与分公司(除了福田分公司外,还有其他号几家分公司)。工商局公司档案资料中的签名都不是他本人所签,而且所用的身份证也是虚假的,同时提交了当时使用的真实第一代身份证原件。在此情况下,我方只能要求法院进行笔迹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再做出处理。

    开完庭回来的路上,我感觉案件真的很奇怪。如果被告方说的是真实的话,那么本案就是两个受害者在相互打官司,而那个背后真正的肇事者却不得而知,很难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有的时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受害者深受其害疲于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真正的违法者却逍遥法外。当事人无能为力,律师也无能为力,法官也没有办法。难道我们的法律就存在着这么大的漏洞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回过头来想想,那些整天围在工商局门口给人注册公司的那些人,只要你出钱和身份证,无论你有没有注册资金,是不是本人,身份证是真还是假,都可以很快帮你搞定成立你想要的公司。而作为工商管理部门,针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本就没有尽到实质性的审查义务。要不然,怎么会有本案的受害者告受害者的一幕呢?!

   由此看来,我国公司登记成立的实际操作程序还有很多缺陷,还有很多漏洞,还不能真正做到对违法行为的杜绝。目前,从发展经济角度看,为了鼓励创业成立中小型公司确实很容易,不仅注册资金方面放得宽松了,而且等级手续上面也变得极为简单。这本来是政府提高工作效力,落实为民服务的好事,但是要是因此以牺牲公民个人合法权益为代价的话,这种效率就是脱离了质量,好事就变成坏事了。

   也许,重要的是如何规范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审查,杜绝冒用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注册成立公司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本案情况以后该如何纠正和处理,该是我们不可不思考的严重问题。毕竟,本来自己的身份证件丢失了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如果还因此而造成一些列的不良后果,不仅影响了你个人的信誉,而且也影响到你自己的创业发展,我想这搁在谁的身上都不是一件好事。其实,谁都不愿意没事去打官司,但是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打官司也是无奈之举。更何况,原被告双方都是受害者,这样的官司打起来就是赢了的话,心里也是酸溜溜的!

   但愿我们每个人都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要因自己的贪婪、无耻和无知,却让这个世界上一个与你素不相识的人来为你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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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何金宝
  • 执业律所:广东震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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