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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毒品的种类

来源:杜明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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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法规定毒品的种类

  刑法规定毒品的种类一般按照先后时间顺序进行分类:

  1.传统毒品:常见的就是鸦片、海洛因、吗啡,还有丁丙诺啡等阿片类;

  2.新型毒品:它是相对于这种传统毒品而言,又称为合成毒品,是一种化学合成品毒品,主要包括是麻古、冰毒、摇头丸,还有就是K粉这类物质。

  3.第三代毒品:主要是大麻合成类,还有就是卡西酮类的毒品。

  二、毒品犯罪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普通毒品案件所需的共性证据标准如下:

  1.证明抓获犯罪嫌疑人、起获毒品过程应当具备的证据。包括抓获时间、地点、方式、经过、毒品的照片、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2.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系毒品应当具备的证据。包括毒品高度隐蔽的照片、录像证据、犯罪嫌疑人接触的包装袋上的指纹、掌纹证据、是否吸毒人员的检验报告等。

  3.证明毒品克数、种类、含量应当具备的证据。包括送检毒品的流程表、鉴定书、毒品检验报告等。

  4.证明涉毒资金往来及执行财产刑应当具备的证据。

  5.查明犯罪性质、深挖犯罪应当具备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手机、交通住宿记录等。

  6.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应当具备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户籍证明、调取的身份信息、犯罪嫌疑人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书面材料等。

  三、贩毒案件可以监外执行吗

  贩毒案件可以监外执行。如果贩毒案件的犯罪人符合我国法律关于监外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在得到批准之后,只需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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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杜明君
  • 执业律所: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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