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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了,应该怎么办?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08 浏览量:0


犯罪嫌疑人人被刑事拘留后,亲属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做的事情:

1、辩护律师会向侦查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况。

在很多情况下,嫌疑人家属只知道亲友被带走,却不知道犯了什么事,而且往往由于恐惧心理而不敢接触侦查机关。侦查机关也因为某种原因联系不上家属,邮寄的拘留通知书经常收不到。

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受托律师更应向办案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况。但一般应在会见完犯罪嫌疑人后才向侦查机关了解,免得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阻碍。

2、在犯罪嫌疑人受到非法对待时,辩护律师应代为申诉、控告。

虽然如今侦查机关的办案手段已经越趋文明,但刑讯逼供等情况仍不时发生。辩护律师了解到侦查机关违法办案的情况后,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敦促侦查机关依法办案,保护了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与利益。

3、向侦查机关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和取保候审申请。

辩护律师在基本了解案情和可能有的证据后,根据法律的规定,视情况的需要向侦查机关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和取保候审申请书。

当然在这阶段,侦查机关基于辛辛苦苦抓获一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同意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

4、主动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

虽然辩护律师在取证上要注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特别是向证人取证时,要特别小心,否则容易惹火烧身。但对于客观存在的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却要依法积极调取。

5、在侦查机关呈请批准逮捕时,及时向经办检察院提出专业的辩护意见,必要时约见经办检察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争取检察院不批捕。

辩护律师在逮捕前从专业的角度提出法律意见甚至能够影响案件的走向。只要检察机关不作批捕的决定,侦查机关就必须无条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或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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