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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的年终奖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3-10-29 浏览量:0

 有很多有关年终奖的劳动争议,其中,因为员工离职没有拿到年终奖的占这些劳动争议的大多数。但是奇怪的是有些劳动者追索年终奖的仲裁请求得到劳动仲裁的支持,有些却得不到支持。是什么原因导致仲裁委员会不同的仲裁结果? 
 

年终奖是单位发给员工的一种奖励,法律上没有强行规定单位要发给员工年终奖。在实践中,为了体现公司人性化的一面,肯定员工对单位所作的贡献,一些单位给员工发年终奖。年终奖发得多,证明单位效益好,员工高兴,老板开心,皆大欢喜。但是对于离职的员工,单位往往拒绝发年终奖。那么,离职员工应该不应该发年终奖?应该如何发?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奖金属于工资的一部分,而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似乎可以进而认为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了。如果这么认为,只要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面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只要同样付出了劳动,离职的劳动者应该得到年终奖的,劳动仲裁就应该支持劳动者追索年终奖的请求。但是从法律的属性来讲,年终奖属于劳动法私法范畴,用人单位有权决定发不发放年终奖,如何发放年终奖,也有权决定年终奖的发放的具体标准、范围和方式。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明确约定了年终奖是属于公司特别福利,不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并约定离职员工不得享受年终奖的话,那么根据这一点,离职劳动者追索年终奖获得胜诉的希望就很小。


由此可以看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支持劳动者获得年终奖,关键是看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关薪酬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年终奖的性质并且约定离职以后没有年终奖,劳动者申请仲裁追索年终奖,劳动者胜诉的机会就会很大。秘密就在这里。

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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