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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来源:付超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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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以下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承揽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承揽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有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当事人或者选择诉讼解决或者选择仲裁机构仲裁,这两者都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的途径。不管是选择诉讼还是选择仲裁,都有一个时效的问题。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二、合同纠纷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如是复制件,须与原件核对并加注明后,将原件退还),开户银行和帐号。起诉状上的原、被告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体已变更、合并、关闭,需加以说明,并提供被告现在的准确所在地。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

  3、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

  4、送货、提货、托运、运输、验收、发票等凭证。

  5、货款、工程款、运输费、保管费、租赁费、转让费、劳务费、酬金等结算凭证和有关财务帐目的复印件。

  6、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

  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承担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三条规定:【承揽辅助工作转交】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七百七十四条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时的义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保管义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八十五条规定:【承揽人保密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第七百八十六条规定:【共同承揽人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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