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波律师

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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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黑龙江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的范围

来源:何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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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辩护律师拥有以下辩护权利:一)知情权:对诉讼程序、诉权保障、调节和解、裁判文书等重要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应及时告知辩护人。

二)阅卷权:律师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有关卷宗材料或者查看庭审录音录像的,应当提供场所和设施。

三)出庭权:应当提前三日告知律师出庭时间,律师因正当理由请求变更开庭时间的,法官可征询其他当事人意见后允许。律师带助理出庭的,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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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75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何波
  • 执业律所: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30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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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