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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无效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9-05-28 浏览量:0

条款无效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吗

  合同中可能会出现个别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其他大部分内容却是真实合法的,此时个别条款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其他大部分内容还是有效的,当事人必须对有效的部分予以履行。

  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大多出现在一份合同包括多项内容的情况下,如合同中不仅包括主合同内容,还包括保密条款、仲裁条款、免责条款、担保条款等,这些条款可能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只要主合同内容或其他条款真实合法,还是有效的。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无效合同

  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来讲对于合同中出现了一些无效条款,一般是不会影响到整个合同的效力的,对于有效的部分还是需要履行,如果合同本身存在着欺诈的话就是整个合同无效

  以上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友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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