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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来源:张立骏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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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签订书面合同时,并不必须要同时签字和盖章,因为有权签字人和公司印章都代表了公司,是公司行为。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签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合同一方本人不能到场签署,其合法授权的人员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代签;合同一方是企业单位的,签字人应当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经法定代表人和单位授权的其他人在授权范围内代签。

  书面合同是“口头合同”的对称。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在中国,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公民之间订立的一些特殊标的的合同如房屋买卖、机动车船买卖等合同,也应以书面合同方式进行。

  书面合同可分为普通形式和特殊形式两种。凡内容合法,只需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不需履行其它手续合同即可成立的,为普通形式的书面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需经鉴证、公证、第三人证明或在有关机关核准登记后才能成立的合同为特殊形式的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相比,书面合同内容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清楚,便于履行和监督。一旦发生纠纷,便于查证处理。


  二、合同的订立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书面合同原则

  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涉外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依照规定。

  除以上法律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外,当事人可采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

  书面形式主要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标准文本原则

  所有合同都应当根据公司统一制订的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编制,尚未制订标准文本的,参照已经制订的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

  (三)事前签订原则

  对应该签订书面合同并有款项收付内容的业务须事先签订合同。

  三、订立书面合同的意义

  合同是对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卦、终止民事行为的协议。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义表示,对方作出同意的承诺,合同即可成立。将合同内容落入字里行间便构成书面合同,其意义在于:

  (一)书面合同记载着双方协商分歧的产物,可明白各方权益、义务与义务,为实行合同和处置纠葛奠定基础;

  (二)书面合同记载着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价款,以及实行时间、地点等内容,是全面、恰当实行合同的基本依据;

  (三)处置纠葛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准绳,当事人必需提供证据证明己方主张,书面合同是最有力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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