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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组方法之公司分立!

来源:杨莉莎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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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市场的活跃离不开公司重组,上文给大家介绍了重组方法当中的公司合并,本文再来讲一讲公司分立。采取公司分立的原因存在多种,常见的是公司为了实现专业化,为了实现将非主营业务分立出去这一目的采取公司分立的方式,当然也有我们看到的某公司为了剥离某部分资产,实现分立前公司优质资产效应进行公司分立,进而将特定的资产剥离到新的公司,甚至还有一些房地产公司为了实现资产划转的节税目的,将全部或者部分房地产分立到新的公司名下后再进行其他商业活动。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公司分立已成为公司重组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方式。

  1. 公司分立的含义是什么?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后,同样存在原公司是否存续的问题,一种是原公司继续存在,分立出了一个或者多个新的公司,另一种是原有公司主体灭失,分立出两个或者多个新的公司。

  2.谁有权进行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与公司合并,增资、减资一样,需要经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上具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上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通过,并形成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方可实施。

  3.公司分立的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本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在先的原则,使债权人不因公司分立而权益受损。

  4.公司分立前后的债务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此提醒大家,本条规定的例外情况是,债权人与原公司达成了协议约定,主体是确定的,不可张冠李戴。

  5.公司分立协议参考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合同

  甲方:  市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市  路 号。

  乙方:  市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市  路  街  号。

  上述双方公司系原  市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原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  市 股份有限公司与  市 股份有限公司。现分立的双方就分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 公司注册资金为  万元,现有净资产  万元,由  市 股份有限公司接受  万元,  市 股份有限公司接受  万元。

  二、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新股  万元,若股票发行成功,该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  万元,新股为人民币普通股票,每股面值  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新股  万元,若股票发行成功,该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  万元,新股人民币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三、原公司发行股票  万股,现每两股折合一新股,按股票号码顺序,前  万号股票持有者向  股份有限公司兑换新股,  万号以后的股票持有者向 股份有限公司兑换新股。

  四、分立后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西药制剂,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中药和微生物药品,原公司下属第一制药厂归 公司管理;下属第二制药厂由 公司经营管理。

  五、进行分立的日程为:  年  月  日到  日双方共同清理财产帐册,对原公司财产进行分割,并按期交割完毕。  年  月  日起原 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复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 股分有限公司正式营业。

  六、原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过程中,双方难免产生矛盾,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不影响工厂生产,分立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生产正常进行,一切都应友好协商进行。

  七、分立各方要求原公司股东大会应在  年  月 日前批准本合同。

  甲方:  市 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乙方:  市 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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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莉莎团队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密云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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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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