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细香律师

王细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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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被告在收到传票后应第一时间委托律师

来源:王细香律师
发布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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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被告在收到传票后应第一时间委托律师

        最近办理一个大合同纠纷的案子,原告大理石材销售公司在其原告所在地,一个十分偏远的派出法庭起诉了四被告,其中两个被告迅速委托律师,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很快撤诉。剩下两个被告收到传票后一直观望,等到案件快开庭才委托律师,律师打算提管辖权异议,可是已经超过15天的异议期限,只得驱车几百公里过去应诉,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由于涉及到调解程序和鉴定程序,被告至少需过去开庭3趟,无端增加了不少时间、精力、金钱成本,且被告丧失了提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增加了诉讼风险,对被告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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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细香
  • 执业律所:北京崇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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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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